摘要:
每逢纪念日,公司在电梯口贴一张纸,提醒是什么日子,别忘了给妈打个电话,给爸写封信之类的。很好很温馨。
前几天也贴了一个:liu.4,战争中受伤的孩子的纪念日。我很无知,不知道。但我知道19年前的这个日子。我认为不应该被忘记。所以我拿起笔,想在这个小贴士上加上一行字。我重重地写,戳破了纸,但写不出字,笔没水了。
这放佛是个隐喻。对于这个日子。无法表达。无法言语。
然而,就算可以言语,我又能说什么?对于一个青春期的孩子,无论是参与还是旁观,都未必有清晰的诉求。去看看娄烨的《颐和园》吧,你会看到,那是狂欢之后的悲怆,懵懂,以血为代价。这种反思是大不敬的。98年的春天,一个叔叔领着我走进人大校园,指着门口的一个歪脖子树说,孩子,这里曾躺着死去的学生。
可是,就算那个日子的意义是“赋予”或“强加”的,就算当年头缠红布手舞大旗的青年,夹起了公文包,穿上了黑礼服,又怎样?伍德斯托克的一代,在枪口上种花的少女,不也成了硅谷的先锋,电视台的明星?而点燃丝绒革命的宇宙塑料人,不也开起了全球演唱会?无需去慨叹人心不古,勇士变节吧,没必要。只要不忘记就好。即便只能是沉默的想起。但这种“想起”需要成为全民的下意识,是比汶川还需要铭刻的集体记忆。需要“不思量,自难忘”。
在《笑忘书》中,米兰昆德拉说:“人与强权的斗争是记忆与遗忘的斗争”——我想写在公司小贴士上的,就是这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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